镇江市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镇江市新区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镇江新区多管齐下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
发布时间:2018-05-17     浏览次数:     来源:

 

镇江新区多管齐下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 
 
镇江新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自2017年下半年上线运行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成效明显,形成相对完善的市场交易体系。截至2018年4月份,全区累计成交214笔,交易额达到1.27亿元,其中2018年成交124笔,交易额1.2亿元。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新区主要落实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完善运行体系。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增设农村产权交易科,明确1名专职工作人员,镇(街道)也都明确了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结合实际需要,丁卯街道投资60万元,单独建成了220平方米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并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报批审查和交易活动的“管办分离”模式。
二是规范交易行为。制订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意见、交易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和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交易制度规则,明确农村产权交易流程,完善各类产权交易格式文本,统一交易资料档案目录,为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围绕农村产权交易规范要求、小型工程招投标等实务操作等分级组织培训,全区举办农村产权交易培训班3期,共培训150多人次,编印培训资料230多份。同时,区级建立覆盖全区所有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操作人员的工作交流群,在线实时解答问题,碰到疑难杂症,区级及时上报请示,确保及时处理到位。
四是实行巡查通报。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月度通报、季度巡查”机制,每月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各镇(街道)交易量和交易额;每个季度组成专项工作组进行交叉检查,抽查村比例不低于30%,通过现场查看账务、交易台帐等方式核查交易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填写专项检查表反馈,并督促其按期整改。同时,每季度要求镇(街道)梳理摸排,报送下季度可进场交易项目,积极做好交易前期准备。
五是强化监督问责。新区党政办下发了《关于整治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明有关纪律通知》,“四个一律”中明确镇(街道)集体企业、农村集体组织未按规定在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一律由上级主管部门公开通报曝光,责令整改,并视情形予以追责。今年镇江新区纪工委动真碰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出一批农村产权违规交易典型案例